近几年,全国各地发生了无数起大型的高速路上拦截猫狗运输车辆的救助行动。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成功的头疼收养问题,失败的痛心猫狗的生命,每次行动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最无奈的是大家都感觉到中国没有动物保护法,救助人的身份都很尴尬,各个有关部门也在耍太极。
今年有幸参加了运用法律手段来斩断猫狗食物链的讲座,原来,我们在救助过程中,还是有法可依的。只有懂法,我们的行动才会顺利成功。下面把资料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斩断猫狗肉黑色产业链项目研究之法律工具
项目主办方:动物守护神机构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
作者:安翔(律师)
著作权声明:本项目研究产生之一切成果,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项目主办方和社会公众有无偿使用权。媒体登载、出版发行、商业使用等事宜,请与作者联系。任何机构和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均有义务保护作品之完整性,不可擅自修改。
A→B:遗失、盗抢——伴侣动物进入肉用产业链
1、主人与猫狗的法律关系——物权(所有权)。
《物权法》
第二十三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有权、饲养权与登记义务]
无论登记与否,只要有合法取得,即拥有法律保护之所有权。登记与否,规定的是饲养权,而非所有权。
[举证责任及方法]
主张权利的时候,举证责任在于主张自己拥有所有权的人。如认领遗失猫狗、举证商贩运输销售猫狗为己所有,需要失主举证,举证方法如附有照片的饲养许可证、免疫证或共同生活的近期照片视频(猫狗可能会易主,时间隔得越长,易主可能性越大,证明力越低)、证人证言(证人当面出证/书面证人证言,附证人自书证明一份,亲笔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猫狗丢失产生的法律问题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八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
狗狗保护法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