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2010-10-27
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技术指导。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拟定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方案、实施计划及科室职责,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和效果评价。
二、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的最新动态,定期向全院通报。
三、对医院感染重点防控的特殊部门(ICU、手术室、新生儿病房、产房、感染疾病科、血液净化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病病房、导管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镜室、临床实验室等)或重点部位(下呼吸道、手术部位、泌尿道、血流)开展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对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进行监测,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负责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其分级管理的工作。协助拟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七、督促并配合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定期总结和发布医院感染病原体及其耐药性的信息,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科学依据。
八、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九、对医务人员进行医源性感染的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并协助对相关事件进行处理。
十、结合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医院感染控制的专题研究或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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