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GX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2007-2020)》;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本次规划的GX01地块位于高新区西北部,北至甬江,东至院士路,南至江南路,西至世纪大道,。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设施完备的高新区配套生活居住区。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通过积极的综合开发和住区改造,实现环境提升和面貌改善,塑造设施完备、环境友好的综合生活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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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以杨木碶路为界,划分为两个居住片区;
规划分别在两个居住片区的中心位置建设公共服务中心;
规划沿甬江建设滨江绿带,同时依托水系向南渗透至居住片区内部,提升片区整体的环境品质与活力。
03、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区划分为2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GX01-01至GX01-02。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216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95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21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人均居住用地32平方米。,,,,。规划以城市道路和河流围合空间,形成3个基层社区。,,每个基层社区分别为7000~9000人。
,%,。,,,。
规划顺应高新区整体结构,依托江南路布局大型公共设施用地,形成服务园区的带状公建轴;以街道办事处、超市、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型广场等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结合老庙村改造,形成街道中心;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幼儿园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社区中心。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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