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探测区域的划分:
1、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2)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1)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2)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3、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系统设计:
1、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两台。
(2)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3)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4)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5)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
2、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2)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3)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4)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中至少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专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至少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一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两台及以上区域显示器。
(2)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3)系统中设置的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符合规定。
4、消防联动控制设计要求:
(1)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在同一总线回路上传输时,其传输总线的敷设应符合规定。
(2)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3)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火灾应急广播:
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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