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安管员着装及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JR-SU-SE-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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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版本
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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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效日期
目的
规范员工着装及仪表,保证全体警卫人员的整齐划一。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锦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光华路SOHO分公司所有安管人员。
工作要求
着装要求
安管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
上身内穿制式衬衣,系上领带,保持领带节端正,不得超于要带下方三指。
下身穿配发工服(按岗位规定着装)不卷裤腿;
脚穿配发黑色皮鞋;
重大活动时统一戴白色手套;
当班警卫员服装必须统一,大衣领不得竖起。
帽徽带于左眼正上方与眉毛两指处,左侧帽檐与右眉毛上方一指,贝雷帽右侧下压。
仪表仪容:
头发要整洁,不蓄发;
服装、领带要整洁,衬衣要常换洗;
不准纹身,不蓄胡须;
皮鞋要擦净,保持光洁;
上岗不准戴金银首饰;BP机及手机应在静音状态。
袜子为存黑色。
举止行为
精神振作,举止端正。不倚墙靠物,不袖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中;
在大厦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说脏话和打闹;。
在室内不准解开衣扣和下拉领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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