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核查及填报规范
北京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
2015年11月
主要内容
填报要求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核查标准
部分项目填报规范
填报要求
总体要求:及时、完整、准确
及时性:基础信息、申报信息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时限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的时间
完整性:按规定范围报送基础信息或申报信息
准确性:银行报送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与实际业务相一致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及时性:系统自动记录核查
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接收数据成功时间为准。
网申业务中需注意申报信息填报时限
纳入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年度考核,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计算方式相同,都是年均逾期率大于0的,。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完整性:非现场核查+现场核查
包括:
对多报或少报信息的核查
对逾期未申报信息的核查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对多报或少报信息,纳入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年度考核:
银行错误删除申报单的,
银行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超出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报送基础信息或申报信息的,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对逾期未申报信息:区分责任
系统原因
银行原因:立即补报,按照逾期数据纳入及时性考核
申报主体原因:经银行确认后,对申报主体采取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
机构申报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涉外收入申报(逾期未申报)情节严重的,经办银行所在地外汇分局以书面形式对该机构申报主体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处理措施。机构申报主体在特殊处理措施期间若有新收款项,必须凭外汇分局出具的相关确认书并完成申报手续后,经办银行方可为其办理解付手续(入账或结汇)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
(一)单笔等值金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
(二)超过申报时限10天(含)仍未完成申报手续的;
(三)同一申报主体累计发生5笔及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对相关申报主体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
核查方式及处理措施
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
银行通知名单中单位被实行不申报不解付
申报主体补报(纸质或网上)或改正相关行为
如有新收款项不得直接入账或结汇
申报主体填写《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行为改正确认书》的“单位登记联”承诺改正,银行签章确认后,申报主体和银行留存复印件
申报主体持原件报管理部审核
管理部审核无误后签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行为改正审核确认书》,并留存复印件,审核有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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