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精神文化刍议
◎卢晓中
一、对大学精神文化的基本认识
目前,关于文化的认识和界定汗牛充栋,本文择一代表性的界定,即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后天获得的并为一定社会群体所共有的一切事物,它使人区别于动物,是人类对生活环境进行加工改造的结果。一般而言,它主要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三个层面。而狭义的文化则指文化是一定社会群体习得且共有的一切观念和行为。显然这一界定更着重于精神文化层面。如果将这一界定用于大学这一特定的社会群体,那么,所谓的大学文化也就是指大学群体习得且共有的一切观念和行为。由此可见,大学精神文化既是大学文化的一个重要层面,也是一般意义上的精神文化的具体化和个性化。
从大学精神文化所包含的文化元素来看,主要有大学精神、理念、校训、校风、学风、教风、管理作风等。对于这些精神文化元素,我们可以作一个简单的分类,也就是大学精神、理念、校训等精神文化元素属于价值层面的精神文化,这些精神文化元素着重体现和申明一所大学的价值诉求。而校风、学风、教风、管理作风等精神文化元素则属于实践层面的精神文化,它们实际上是从实践的角度告诉人们(学生、教师、管理者等)应当如何去践行大学的价值诉求。从以上意义上,价值层面的大学精神文化与实践层面的大学精神文化显然又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如北京大学提倡“兼容并包”的大学理念,形成了“民主”、“自由”之校风;清华大学提倡“厚德载物”的大学理念,则有“严谨”、“认真”之校风;而南开大学提倡“允公允能”的大学理念,就有“开拓”、“活泼”之校风。
处于观念形态的大学精神文化并不是虚无缥缈的,它可以通过大学的人、事、物来承载和践行。就“人”而言,大学的办学理念常常通过校长的一些办学思想来体现,学生的学习理念则可以在学习过程中体现出来。而所谓“事”诸如大学的教学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师生关系等,也都能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一所大学的办学理念。至于大学的“物”,许多大学,特别是一些有悠久历史的大学都非常重视使学校里一些物化的东西成为教育的元素。比如,大学建筑这样一种比较典型的物,它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大学的办学理念。大学建筑物的第一要素或者说基本要求,无疑首先要解决的是该建筑物的基本功能,如教学楼是要上课用的,所以要具有作为教学楼的应有功能;第二要素,或者说更高的要求,大学的建筑应该有一种意蕴或者说“物语”,它可以诉说大学的一种思想理念。这是建筑的一种高境界、高追求。
在大学发展实践中,大学精神文化可以是显性的彰显,如经过凝练成句的大学理念、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大学精神文化最显性的一种彰显就是校训,如哈佛大学的校训“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与真理为友”;霍普金斯大学的校训“真理使你成为自由人”;清华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等。这些校训无疑是在表达各校办学的一种价值诉求,彰显着自己的办学主张。大学精神文化也可以是一种隐性的体现,其中大学的建筑、环境等物体形态都蕴含着一定的大学精神文化。其他还有各种规则制度所体现的大学精神文化,比如,人们经常论及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先必须要用先进的理念来引领。如果说一种规则制度,找不出其所承载的思想理念,这种规则制度本身就有问题。
二、大学精神文化元素的关系
这里着重从价值层面的大学精神文化元素诸如大学精神、大学理念和校训,来考察它们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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