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安全责任书
篇一: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河西小学白云山校区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 1
)、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 4)、驾驶员酒后驾驶。
(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年级姓名: 班主任签字: XX年2月18日
篇二:乘车安全责任书
石安蓝精灵幼儿园
乘车幼儿、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幼儿孩子的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希望家长您耽误点时间,辛苦一点,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不要图方便一时,而致终生后悔。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给您下发此安全告知书。
1、教育部第12号令《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受到的伤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建议您应再三叮嘱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无论是步行、乘车还是家长接送时,都要牢记“安全第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现在,学校没有指定或委托任何车辆或人员接送幼儿。幼儿乘车是幼儿家长(监护人)与车主约定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无任何关系。为了幼儿的安全,我们要求由家长接送孩子,如果孩子确需乘车上学、放学,也请各位家长选择那些行车证、驾驶证、营运证、安检手续齐全、司机驾驶技术优秀且负责任的车辆,并严格约束所乘车辆的司机,要杜绝超载行车,酒后驾车,严格遵守接送时间,要经常提醒司机注意安全驾驶。千万不要安排幼儿乘坐三轮车或证照不全的车辆。不搭乘无牌、无证、无保险、无经营资质等不合格的“四无”车辆。不租用“四无”车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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