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普兰店市城子坦宝福冷库
2009-1-10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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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周围的影响 4
、消防、个体防护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4
、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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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8
、救治与医院救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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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站“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本预案中提供所有附件,也是本文件不可缺少的基本内容。
本预案若有更改时,更改的编制人员应熟悉原预案编制过程的背景与资料,更改预案应经主要责任人审批并作好更改记录。
本预案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责和基本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普兰店市城子坦宝福冷库所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同样适用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95)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200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援救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该公司冷库位于位于普兰店市城子坦镇大卢村大付屯。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1日。
普兰店市城子坦宝福冷库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制冷工1人,冷库类型是冷冻、加工,库容量215吨,氨制冷系统液氨使用量为5吨左右,经营范围主要是水产品冷冻、加工业务。
目前冷库企业采用的制冷方法基本上为氨的液体汽化法,即:利用在低温下容易汽化的液体汽化时吸收热量来制冷。在大气压下液氨的汽化潜热为1370KJ/Kg,汽化的液氨温度可降低到
-℃。这种方法可获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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