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商务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目录
一、行政审批类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市级权限项目)
2、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二、行政处罚类裁量基准
3、对典当行经营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和寄售、动产抵押业务、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的处罚裁量基准
4、对典当行对外投资的处罚裁量基准
5、对典当行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的处罚裁量基准
6、对收当限制流通物或者处理绝当物未获得相应批准或同意的处罚裁量基准
7、对典当行资本不实,扰乱经营秩序的处罚裁量基准
8、对规模发卡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
9、对违反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有关规定的处罚裁量基准
10、对违反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有关规定的处罚裁量基准
三、其他权力类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1、非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2、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3外派劳务项目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4、外派招收人员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5、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6、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变更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7、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8、典当经营资格许可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9、典当企业变更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0、典当企业年检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1、拍卖经营资格许可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2、拍卖企业变更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3、拍卖企业年审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4、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初审转报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6、规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27、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及外资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一、监管任务
市商务局和外汇管理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通过对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监督检查、专项调查、安全审查、联合年报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督促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营造公开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监管措施(事中监管)
(一)监管主体。结合三资企业法修订,明确商务主管部门是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的监管部门、赋予监管职责、监管手段。
(二)监管手段。包括抽查、调查、检查。事中事后监管与事前“报告+许可”相衔接,特殊监管与一般监管相结合,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相配套。
(三)监管对象。外国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外国投资行为及其影响。
(四)审查内容:1、两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2、营业执照期限届满;3、上年度未参加验照;4、经营场所查无;5、未取得专项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
6、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7、案件未办结;8、改变其他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
(五)审查程序: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发现违法行为后依法处置。对企业遵守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进行检查,及依法定职权启动检查。
(六)审查结果。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情形,可采取:书面通知责成说明情况,并依法开展调查;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备案;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纳入外商投资诚信档案,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七)协同监管。加强与外汇、税收、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合作,形成协同监管,合力防范外国直接投资中的逃税、异常资金流动、逃避履行投资义务、非正常撤资等行为,逐步建立对不诚信投资者的跨境追偿和处罚机制。
监管措施(事后监管)
(一)信息报告。以信息报告为基础,建立外国投资者诚信投资信息数据库,完善重点监控投资者名单。通过对投资准入实施情况的一般性抽查、对附加限制条件审查批准及通过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的外商投资的检查,以及对违法线索的调查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
(二)信息公示。突出“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公示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是其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外商在华投资全过程(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建立统一的外商投资电子政务及信息共享公示系统,在提升投资便利化、行政透明度的同时,形成各
宿州市商务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目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