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规范
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规范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劳动合同签订
1、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对于新入职员工,待人力资源部接到由其上级领导签署过的转正申请表那月起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时间为转正当日。
合同签订之前需备齐相关资料:
和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以确定员工和原单位没有竞业限制或其他劳资纠纷。
非XX本省的需提供户口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XX省内的需提供失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大学毕业的可以提供大学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
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6张
若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未按时将办理合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交到人力资源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公司无关,直至交齐资料那月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时间为递交资料当日。
2、老员工续签(续签表一式三份)
对于老员工,经公司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若双方当事人均愿意续签,则合同到期当月予以续签。
合同签订后,公司将依法从合同签订之月起开始为员工购买相应的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自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劳动合同解除
个人和公司经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解除合作,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
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应提前3日通知企业;
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且必须清楚地进行工作交接,若未进行工作交接者,企业将扣发相关薪酬,待其交接完毕工作后再行核发。
2、企业提出解除合同
公司对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表现不满的,应提前3日通知该员工,并结算清相关薪酬;
签订劳动合同者,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对于劳动者前期表现不满意的,可选择不再与其续签。
合同解除后,公司将依法从解除合同次月起开始停止购买该员工的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并结算清相关费用。
有不尽之事宜者,均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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