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抽样方案
(一)抽样设计原则
、劳动力调查和群众安全感调查作为为期四年的整体调查项目进行样本的统筹设计。
。
,人口变动调查、劳动力调查样本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轮换。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为子总体进行抽样设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
,同时兼顾可操作性。在保证抽样科学性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各地区实际情况的差异。
(二)调查样本量
全国人口变动调查每次调查的样本量全国约为120万人,其中城镇约40万人、乡村约80万人,各省调查的样本量为3-4万人。第四季度劳动力调查样本与人口变动调查相同。
全国人口出生率、‰左右,相对误差在3%以内,%左右,相对误差在5%以内;各省人口出生率的允许误差控制在1‰左右,相对误差在10%左右;‰左右,相对误差在15%左右;失业率的允许误差在1%左右,相对误差在20%左右。调查指标的把握程度为90%(t=)。
(三)抽样步骤
各省可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三阶段或二阶段抽样。
三阶段抽样的步骤为:
第一阶段,2006年7月下旬全国统一组织开展乡级单位(指乡、镇、街道)样本的抽取工作。
第二阶段,2006年9月初全国统一组织开展村级单位(指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样本的抽取工作。
第三阶段,2006年9月底全国统一组织开展调查小区样本的抽取工作。
两阶段抽样的步骤为:
第一阶段,2006年9月初全国统一组织开展村级单位(指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样本的抽取工作。
第二阶段,2006年9月底全国统一组织开展调查小区样本的抽取工作。
(四)抽样方法
根据样本设计原则与要求,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采取以2006年11月调查为起点,整理统一的抽样框,按照多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抽取主样本,建立样本轮换框,按人口变动调查、劳动力调查样本按比例轮换的要求选取各次调查的样本。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以调查小区作为最终样本单位。调查小区按30户(常住人口100人)左右划分。
根据不同阶段抽样的需求,以2006年各级行政区划为基础,按照地域原则落实地域边界,绘制边界图,并整理名称、地址代码、城乡分类标志以及分层等标志信息,构建各阶段抽样需要的地理区域框架作为抽样框。具体规定和安排见《抽样框的编制和维护》。
采用三阶段抽样时主样本的抽取方法为:
(1)对乡级单位进行分层,可参考的分层指标有:行政区划(乡、镇、街道)及其所在的县级单位特征;城乡人口比重,农业、非农业人口比重;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地理地形标志等。分层的原则应尽可能使层内各单位之间调查指标的差异减小,各层间调查指标的差异增大,以便降低总体的抽样误差。省级单位对乡级单位分层时,尽可能保持层与层之间的人口数大致相等,使各层间样本量能均匀分布。根据各层人口数占本省人口数的比重分配(即等比例分配)各层应调查的人口数。
(2)乡级单位个数的确定
按每个乡级单位抽取2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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