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严备乡大羊泉村盗伐林木(采伐油松)案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神池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我于2013年9月17日受贵单位的委托,在神池县大严备乡大羊泉村盗伐林木(采伐油松)案的有关涉案事项进行了勘验,情况如下:方法及依据:在盗伐林木(采伐油松)现场实地查看地形,确定采伐地点,并根据树木权属人现场指认,确定权属。利用围尺和皮尺对采伐树木进行每木检尺,对采伐树木的胸径、高度等进行实地测量。结论盗伐林木(采伐油松)地点:大严格乡大羊泉村路树木权属:树木权属说明:盗伐(采伐)树种:油松盗伐(采伐)树木株数:36株其他说明:对被采伐树木进行每木检尺,—,—,冠幅一般,土丘用草绳覆盖土丘。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涉案木材检验单勘验人:技术职称:二0一三年九月十七日关于张国军盗伐林木案的调查终结报告2013年9月13日,神池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护林员电话举报称,神池县大严备乡大羊泉村村口有人采伐油松大树。经领导批示,派民警张峰、袁军、范维强前往案发地进行调查。通过盘问当事人,并对现场勘验检查,其行为为嫌疑盗伐,符合立案条件,并于当日立案。9月14日告知张国军听证权利后,未申请听证。现此案调查终结,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违法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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