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精神与贵族之风
“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受封骑士宣言。
当中古时期欧洲艳阳的余晖为闪亮铠甲蒙上暖色,骑手举剑与他的飞骏比肩而立,接受这一使他成为骑士的册封。誓词落地,新生的贵族战士带着新的身份,让自己在这建立在优越感为基础上的全新道德与人格精神的征途上,依诺前行。
若要溯源,“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世纪欧洲战场骑兵崛起,逐渐替代了步兵所在的主导地位。当时有谚语说:“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
中古欧洲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其间差异除了精良的武器与铠甲,最重要的就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匹。甚至在骑士之间,他们的等级高低也与马匹的良劣成正比。比如英国著名的嘉德勋章骑士团,其装备马匹的豪华程度令人咋舌。
作为骑士最重要的行头,优良的战马必须胸部宽厚,背至臀部宽且平实;头骨前面窄,侧面骨骼棱角分明,颚骨削瘦;耳朵小,鼻孔大,眼睛清亮有神;脖子要能像“弯弓”一样昂起;马蹄边缘整齐清晰,大小与马腿的粗细长短及马的重量都比例适度。
中世纪声名最隆的是西班牙种战马,其次是加斯科尼战马,再次是匈牙利、叙利亚和罗斯马。马的颜色大都凭骑士喜好,总体来说,纯白色的马被认为最为高贵。这也是姑娘们把心中情郎喻为“白马王子”的原因。骑士与马的关系既是战友又是伙伴,以至于当时的骑士小说必须有关于马的情节。为了表达对战马的爱惜之情,有的骑士在平时行军途中只骑一般的马,只在战斗时才骑乘自己的战马。
其实骑士精神是贯穿在人类发展整个过程中的。无论古今中外,皆不出其外。日本武士精神,效忠的是天皇。中国侠道,效忠的是天以及天定的道德准则,即所谓替天行道。而西洋骑士精神最为浪漫——效忠的即使只是一个女人,也绝不会被人嘲笑。马,作为人类最早被驯化的动物,成为了这种侠义热血浪漫的活图腾。可是,为什么是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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