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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翻译的“信”与“不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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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翻译的“信”与“不信
摘要: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交际行为,长期以来“信”与“不信”一直把被人们用来衡量译文“好”与“不好”。然而,“文化转向”的翻译理论视角把翻译理论从语言层面的对等扩展到了文化领域,特别是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给翻译提出了新的评价标准。本文试图以改写理论中三大要素为基础: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来谈论翻译的“信”与“不信”的问题,试图纠正人们保守的错误观点:“信”的译文就是好,反之则是不好的,指导人们建立正确的评价标准。
关键词:“信”翻译意识形态诗学
一、文献综述
在历史上,不论是在外国,还是中国,人们追求的最理想的翻译标准就是“忠实”。(即我们所说的“信”)在中国,严复最早提出了翻译理论标准――信、达、雅。他指出“信”是这三者中最重要的原则,即: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和原文风格。在国外,奈达提出的形式对等原则也透漏出“信”的翻译。然而,直译、意译是实现这个标准具体方法。很长时期,“忠实”、“信”长期被视为是不可置疑的译文评价标准,无论是译者还是读者都认为只有做到“信”的译文就是好的的译文。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化转向”给人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把人们的研究视角从语言层面扩展到文化层面。翻译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安德烈?勒菲弗尔提出的文化操控是翻译研究文化派中的重要理论,其中“改写”理论是其核心。他明确指出
“翻译实际上是对原作的改写,无论翻译、选文、撰史、批评或者编辑,都是改写的不同表现形式”(Lefevere,2004)。他将翻译视为对原作的改写,是对原作的“操控”,颠覆了“信”的翻译标准。在操控理论下,“信”与“不信”应与“异化和归化”一样,是翻译的一种策略。如果原文的意识形态,交际目的与译文相似,就可以采用“信”的策略;如果差异较大,为了照顾目的语的读者就可以“不信”。翻译是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进行的,一部作品如果要被目标语读者所接受,译者要将目标语读者、文化、政治等因素考虑在内,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如果一味的强调“忠实”、“信”,译作很可能不为读者接受,甚至误导读者。这里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把译者对译作的反映作为评价译作“好”与“不好”的标准。
二、两大要素对“不信”的阐释
勒菲弗尔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考察翻译活动,强调“意识形态、“主流诗学”和两大主要因素对翻译的操控。这就要求译者根据译文的意识形态、诗学的规范要求。我将从这两大因素来分析翻译中的“信”与“不信”。

意识形态指的是社会的、政治的思想观念或世界观。根据操控论,意识形态关注的是社会应该或者可以是怎么样的。意识形态决定了译者翻译的基本策略,也决定了他对原著中语言和论域有关诸多问题的处理方式。当目标语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源语的主流意识形态相符合时,译者在翻译时就会采用“信”的策略,但是这种一致是几乎不会发生的,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几乎是背离的。这时,译者要以目的语的主流意识形态为主,
“不信”于原文。例如;在晚清时期的中国社会,面临列强入侵,民族危机日益加深。当时,林纾将哈葛德的“Montezuma’s Daughter”的标题译文《英孝子火山报仇录》,试图结合如家思想中的“孝”,来激发国人为国雪耻的壮志。在国难当头的严峻时刻,林纾在翻译外国小说时尽量选择“名人救世之言”,以“求合于中国之可行者。”虽然林纾没有“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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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