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doc省经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贸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经贸委行政处罚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福建省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经贸行政执法职责,,受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经贸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是指经贸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或从轻,减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违法主体同类的违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既要制裁违法行为,又要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经贸委行政处罚工作规则(试行)》,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应当综合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判断,,原则上应当按照《福建省经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以下简称《细化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中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公民有违法行为的;(二)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三)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 法律,法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实施违法行为(二)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 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四) 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一) 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二) 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尚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的;(三)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四) 法律,法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危及
省经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