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党建组织考察与心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直接服务“三农”的村级组织,如何积极有效地发挥作用,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最近,笔者就服务型村级组织建设问题,作了一些调查研究,得到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一、建设服务型村级组织是时代的呼唤调查过程中,基层干部群众一致认为,在推进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建设服务型村级组织,正当其时、意义重大。第一,新农村建设为村级组织拓宽了服务空间。党的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让村级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指明了方向。村级组织作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担负着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重要任务。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历史重任,村级组织的服务工作不应只拘限于少数几个节点上,而应覆盖到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培育新农民、建立新组织、塑造新风貌等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广大基层组织和党员必须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使村镇建设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整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培育新农民,使广大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以创建文明村为主导,塑造新风貌,完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全面提升农民的文明素质和农村的文明程度。第二,农村税改为村级组织腾出了服务时间。以来,广大农村相继推行税费改革,国家又先后出台了粮食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和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奖励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随着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民主管理权和经济收益权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村级组织职能发生了根本转变,基层干部不再催粮要款,可以从税费收缴的沉重负担中解脱出来。这就要求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把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审、批、管”转变为“扶、帮、促”,切实下移工作重心,变过去的直接指挥为出谋划策,变过去的行政命令为服务引导。因此,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努力打造服务型村级组织。第三,农民思想的新变化要求村级组织加强服务。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加大。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农民群众的温饱即安、减负即稳等小农意识已逐渐减弱,其所思所虑发生了新的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农民迫切希望有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渴求增收致富;希望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领群众发展壮大村级经济,改变自身环境;希望转移富余劳动力,通过劳务输出增加收入;希望改善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希望解决农村医保等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后顾之忧。这就要求村级组织必须切实增强服务观念,努力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服务。同时,做好群众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防止强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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