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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与商业拆迁.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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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许多城市为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一些“城中村”、“棚户区”和“危旧房屋”进行拆迁和改造。这原本是一件造福居民、造福城市的好事情,但在云南省普洱市,一些建成才十多年的楼房,也被纳入了“旧城改造”的范围,让人们感到十分困惑。
    旧城不拆拆新城
    为什么那些破旧,简陋的老街区没有纳入旧城改造,而处于黄金地段,并不算旧的房子却成了旧城改造对象?
    家住云南省普洱市的69岁退休老人潘瑶这些天一直非常焦虑。因为他花了全部积蓄买下来、准备用来安度晚年的这套房子,马上就要被拆迁了。
    潘瑶老人的房子被拆迁,是因为普洱市政府的一个“旧城改造”计划。为了搞清楚这个计划的具体内容,记者找到了在今年4月普洱市政府连续出台的两份文件,分别写明是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市政府将对中心城区进行旧城改造,部分地段将进行拆迁,范围涉及500亩土地,住户1800多户。文件还明确规定了所有住户都必须签订完搬迁协议的期限。
    记者在政府文件中看到,这次要拆迁的范围包括民航路片区、通商路片区等五大片区。这些都是普洱市中心城区内最繁华的黄金地段,这里的建筑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开始建设,其中有相当多甚至才建成几年时间。记者看到,在普洱市的中心城区还有不少老街区。破旧,简陋,生活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很差。然而这些街区却并不包含在此次旧城改造的范围内。而那些处于黄金地段,并不算旧的房子却成了旧城改造对象。
普洱市建设局局长胡剑荣表示:新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表述和理解的不一样。
政府出面商业开发
    根据我国《循环经济法》第25条规定,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公共利益需要外,政府不得进行拆除。
    普洱市的这个旧城改造项目是否是用于公共利益的开发项目呢?记者发现,在普洱市政府下发的所有关于这次拆迁的文件和公告中,以及当地国土、规划等部门网站的公开信息中,都没有看到对这些土地的用途做任何具体说明。
    虽然普洱市政府一直没有公布这些土地拆迁后的用途,但是记者发现,在这份“普洱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方案”中,这些将要进行拆迁的土地,都已经标注上了挂牌拍卖的时间。
    记者在采访普洱市建设局局长胡剑荣时证实,此次旧城改造的区块都属于商业开发。他说:“商业集中开发实际上是让这个城市更有活力。”
    问责式拆迁
    “领导说了,如果你不支持配合我,你就是砸我的饭碗,你砸了我的饭碗,那么我也只能砸你的饭碗。”
    根据普洱市政府提供的材料,此次开发的500亩土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是政府资产。此外还有1800多户住户的房产。在记者的调查走访中,很多住户都表示不同意拆迁。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尊重住户意愿,做好协商沟通工作。而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实际上,普洱市政府对于此次拆迁工作,已经硬性规定了每一阶段的完成期限。四月份发通知,七月底完成签字,8月份土地挂牌出让。为了保证短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普洱市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在一份市政府文件中,要求将签订拆迁协议的任务分配到住户所在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搬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领导充当第一责任人,并实行层层包干,如果某一级责任人所负责的范围内有人不签协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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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