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征求意见稿)2018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前言 1第二节编制依据 2第三节目标任务 4第四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第五节规划范围 7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8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8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15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24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26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26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30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31第十二节养殖区 33第四章保障措施 41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41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41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42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 43第五章附则 46第十七节规划效力 46第十八节规划图件附表 48启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言启东市位于长江口北侧,黄海沿岸最南部,沿海是全国著名的吕泗渔场。启东市长江岸线和海岸线绵长,滩涂广阔,内陆水网密布,是南通市水域滩涂面积较大、水产养殖发展空间和生物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具有发展海淡水养殖得天独厚、优越的自然条件。长期以来,启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渔业发展,加大了政策扶持和工作推进力度,有效促进了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水产养殖又好又快发展,使水产养殖成为全市农业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渔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提高养殖水域滩涂利用效率,保护养殖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加快完善和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制度,加强水产养殖管理和保障养殖业者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同时协调水产养殖与沿海开发和城镇化进程等相关方面的关系,根据启东市水域滩涂自然资源的特点,结合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的需要,特制定《启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本规划明确了启东市2017年-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通过规划编制和实施,实现:(1)统筹水产养殖与沿海开发、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各相关方面利益的关系;(2)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滩涂和海洋生态区域;(3)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结构布局;(4)科学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5)为建立以养殖证为核心的养殖管理制度提供法律和科学依据。第二节编制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方法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部门规章】《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2016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2016年)《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启东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启东市生态保护规划》《启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节目标任务【规划期限】本规划基础年为2016年,规划期限2017-2030年。【规划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进一步健全养殖业管理制度,采用先进养殖技术,实施标准化健康养殖和高效、生态养殖,养殖水产品质量全面达到或超过无公害标准。到2030年,(不包括限制养殖区、启东市企业和渔民利用省市管水域滩涂和租借外市县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的面积,未计入淡水养殖中连片面积小于10亩的养殖面积),实际水产养殖面积(农业部统计口径)50万亩(包括在限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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