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二次流标如何处理我作为某学校的评标小组组长,在评标过程中遇到二次流标,但项目建设要需要在假期进行,如何处理该情况,我检阅了多方资料,得出评标心得供大家参考。本次评标过程是学校第一次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到截标日止,只有1家单位投标满足要求,招标失败。根据《招标法》第42条,学校重新发出公开招标文件,到截标日止,但仍然只有2家单位满足投标要求。在连续流标两次的情况下,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本次招标进入议标程序。我校议标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将第二次招标时封存的投标文件分别开标,在单独与投标人甲一起拆封并对价格等相关内容确认后,再与投标人乙进行相同的程序(投标人之间不知道对方的报价,可以避免在评议阶段的二次报价行为)。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同的是,此时投标人可以不交投标保证金,然后进入评议澄清阶段。评标小组先对投标人甲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要求澄清,评议采用综合评价法,待锁定投标人甲的最终价格后,再与投标人乙进行相同的程序,自始至终投标人之间不知道对方的价格。以上评议澄清阶段亦是合同谈判的一部分,此间招标人与投标人可就价格与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商谈,在评议委员会提交了综合报告后,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了首选投标单位后双方签署相关合同。结语:本次招标是在连续流标两次后转入议标程序。议标在仅有两个投标人情况下进行,采用依次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评议,评议并非正式招标。但评议委员会将评议过程建立在封存的投标报价基础上,保留一定的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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