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09年12月3日签订的编号为“909014”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补充如下:
该房屋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标地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该房屋实际甲方到手价格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整。
合同标价壹佰柒拾万元整与甲方到手价贰佰陆拾捌万整之差价部分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为乙方补偿给甲方,该笔款项捌拾贰万元整须在交易当日支付给甲方。
此补充协议与《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售方: 受买方(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日期: 日期:
见证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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