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理想主义历史背景 19世纪中期以前的德国与苏格拉底时期希腊的情形非常类似,仅仅是一些处在夹缝当中的小公国,西部是超强的法国,东部是受人们鄙视的斯拉夫“野蛮人”。同样重要的是,德国在19世纪最后的20多年之前既不是一个帝国,也不是一个殖民强国,也因此他们并没有受任何文化、宗教或者人种优越性意识形态的约束,而这一点恰恰是作为一个殖民强国的一个必要条件。德国知识界当然不缺乏这种自我优越性的情绪,但是这些不是这种政治状态的一个充分条件。正如克鲁伯和克拉克洪所说: 1770年以后的几十年,德国第一次创造性地与英国和法国一起并肩对整个欧洲文明作出了贡献,并且在某些领域有着比英法更多的成果;同时他们仍然只是一个民族,而不是一个统一有序的国家。由于政治上的欠缺,他们的民族主义不仅在文化成就上得到安慰,并使得他们给予了文化高于政治的评价……很明显,德国发展了数量众多的哲学传统,这些传统反映了它们特殊的历史状况,在此我把它们总体上命名为德国理想主义。其理论核心和最突出的特点是精神和物质的区分,坚持精神优于物质而处于首位。德国理想主义开始于18世纪德国启蒙时期,这种学说后来由康德、赫尔德(Herder)、黑格尔以及文德尔班(Windelband)等人继承发展。1887年,这种学说的一部分被博厄斯带到了美国,尽管在他之前德国理想主义已经扎根于德裔美国人社区。正是在这些德裔社区里,博厄斯培养了他的第一批学生。博厄斯和他的学生在20世纪创立了独特的理想主义式的美国人类学,这主要归功于德国的学术传统,而不是英国、法国或者其他国家的传统。在康德和黑格尔的著作中,德国理想主义发展成了包罗万象的哲学系统,在这里我们所主要关注的是理想主义传统中与历史和文化有关的部分。我们会看到这个传统有四个突出的特点。第一,1870年以前他们的主要成就是学术和哲学,而不是政治和技术。德国人也提出了一种进步主义理论,这种理论强调人类的心智或者说精神的逐步解放,而不是技术或者社会制度的发展。正是这一点使得德国哲学家们能把他们自身所处的时代放在这些不同的进化理论图式的顶端,就像所有进步主义理论倡导者所做的一样(参看第二章)。我会在后面论及历史普遍主义的传统时提到这一点。第二,由于德国已经遭受了一系列的侵略和宗教战争,但是从来不曾被彻底征服过,因此他们的进步主义理论强调通过斗争取得胜利。如弗兰克·曼纽埃(FrankManuel)所指出那样:教育来不得半点儿戏。成长过程中充满了苦恼。”第三,由于他们界定他们自己重于文化和语言而不是用政治观点,德国人尤其对各民族之间差异感兴趣,他们用环境和历史的观点来解释这种差异。这种观心就是有关民族和民族精神(Volksgeist)的概念,后者指的是包含在语言和文化中的独特和永久的精神。这在后面的历史特殊论中提及,这种理论与历史普遍主义并存于德国哲学。由于他们仍然是宗教信仰者,这使得他们的哲学观点高度重视道德。综上所述,18和19世纪的德哲学观点极大的不同于我们在第二章谈及的法国哲学。在进一步探讨之前,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理想主义”这个专有名词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或者公认的定义。最狭义的意思应该是指理想发展阶段中一个具体的较为短暂的时期,该时期始自康德(1770年)终于黑格尔(1831年)。最广泛的含义是指一种向唯心主义(mentalism)和理想主义种思想从启蒙时期哲学到当代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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