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八篇【篇一】近期,党中央正式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当前我国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硬仗的新形势下,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现就学习新条例中的三个部分谈谈自己的认识。一、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和地位。农村基层组织是我党在农村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线执行者,更是紧密连接党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说“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而人民群众的向往能否被倾听和了解、党的关怀能否被送达和执行,农村基层组织起着最关键的作用。此次新条例的出台和下发也正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基层组织这一关键地位的重视。二、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新条例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基层组织生活。目前我们农村基层组织普遍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组织比较涣散,凝聚力不强;二是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不高,自主学习能力较差;三是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组织缺乏活力。基于这些问题,更应该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管理,积极发展优秀的农村青年入党。同时也要加强对现有党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一课三会”制度,学系列讲话、党中央在农村的各项会议文件精神等最新的政治理论,开展生动活泼的党员主题活动,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生动性。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把不学习、不进步、不团结的党员及时清理出组织队伍,保证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三、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的首要任务是服务群众。权利虽小,责任重大。作为乡村振兴的领路人,能不能全心全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让群众满意,是衡量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唯一标尺。但目前的现状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干事能力低下,还有很大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群众生活困难。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干事能力、号召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才能发展壮大农村产业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我们广大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都要以新条例为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把自己的价值发挥好,让群众把日子过好!【篇二】乡村要振兴,党建来刷新。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建好“桥头堡”。抓好脱贫攻坚,关键抓好基层党建。实施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把党组织设置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以及农民工聚居地和新兴产业链条延伸,消除空白点,实现党在农村产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促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得到全面提高。坚持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注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群众,将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延伸到农村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使基层“神经末梢”成为群众心中的“神经中枢”,不断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选好“领头羊”。班子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一个好的党组织书记,能够带好一个班子、建好一个村子、找到一个富民的好路子。针对一些农村“人难选、无人选”的问题,采取“两推一选”、上级选派等办法,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推选思想政治素质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选担任党组织书记,使脱贫攻坚有一批较强的指挥员、乡村振兴有一批好的带头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农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通过做好选、育、管、用等工作,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带头人队伍,切实当好推动“三农”工作顶梁柱和主心骨。育好“排头兵”。脱贫要攻坚,致富看党员;乡村要振兴,党员要先行。通过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农村党员带头学技术、带头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勤劳致富,引领党员发挥帮带示范作用,主动与群众结成对子共同致富。注重把返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乡村企业负责人、科技能手,致富能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跟踪培养,及时把思想品德好、致富业绩好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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