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金会〔2018〕12号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山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18年7月27日金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金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蔡雷英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金山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金山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金山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金山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此页无正文)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7月30日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区委。抄送:区人民政府,区政协,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各部委办局,区各人民团体,区属公司,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石化街道工作委员会、金山工业区工作委员会,区人大上海石化代表组。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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