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幼儿园教师应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一、、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不接待外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二、;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落实并记录在案。,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要对幼儿进行发展性评价。,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与工资挂钩,并作为评选各种先进的依据。请广大员工共同遵守,自觉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者,一视同仁,按规定处罚。北京市蓝梦幼儿园2012年9月1日
幼儿园教师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