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委发〔2010〕3号中共广元市元坝区朝阳乡委员会广元市元坝区朝阳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及加班补贴管理的通知乡级各部门: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开支,规范全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补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现就乡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及加班补贴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班管理原则坚持节约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应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量不加班,少发加班补助,建立节约型机关、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因特殊情况需加班的人员,单位领导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缓解工作人员的疲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遇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推诿,不得虚报谎报加班骗取加班补助。二、加班事项的认定。如遇下列情况,需安排加班。(一)在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期间,工作不能间断的。(二)为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由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上班时间外的加班及突击性工作。(三)由单位安排的上班时间外的值班。(四)由单位领导临时安排的上班时间外的工作事项。(五)突击性事件需加班处理的。加班时间的认定。1、正常工作日安排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达到5个小时以上的;2、双休日安排工作人员又不能安排补休的;3、法定公休假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三、加班的申报审核因工作确需要加班的,加班人员所在站所负责人填报加班申报表,载明加班事项、时间、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乡长审批签字后,交党政办和财政所备案。四、加班补助发放的标准(一)对因突发性事件、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加班或突击性工作,领导审批的加班应安排同等的补休,不发加班补助。(二)因加班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对加班人员给予一定的加班补助,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100元/天、双休日加班200元/天、法定节假日300元/天。五、严肃加班补助发放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加班时间、数量,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安排加班,能补休的尽量安排补休,要严格加班审批程序,未经乡主要领导事前批准不得发加班补助。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更不得弄虚作假,编造加班事项。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由乡纪委追究相应责任。六、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上级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2010年3月7日主题词:加班管理补助通知朝阳乡党政办公室2010年1月12日印(共印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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