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一、学科门类:文学专业名称:音乐表演专业代码:050403授予学位:文学学士标准学制:4年在校修业年限:3—8年。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高、中等学校、艺术团体、社会文化部门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创编、以及舞蹈文化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三、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接受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和中国古典舞身韵等课程的基本训练,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的基本理论、技能,学习有关舞蹈教学、表演、创编及舞蹈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审美修养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1、素质能力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人才的复合型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2、知识结构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接受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和中国古典舞身韵等课程的基本训练,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的基本理论、技能,学习有关舞蹈教学、表演、创编及舞蹈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审美修养能力以及艺术创造能力。(1)、掌握舞蹈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舞蹈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情况,有初步的史论研究能力;(2)、具备相当程度的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能力和舞蹈评论的基本能力;掌握主要舞种的一般技术及独立分析能力;(3)、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研究的实际能力;(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的基本能力。四、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五、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教学法、舞蹈编导、舞蹈剧目排练、中西方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欣赏等。六、学位课程: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乐理与视唱练耳(一)、艺术概论、音乐名作欣赏、中国民族民间舞(六)、中国古典舞基训(三)、芭蕾基训(三)、舞蹈编导(二)、舞蹈教学法(三)、中国古典舞身韵(三)七、理论课程设置及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见附表)。八、最低毕业学分: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176学分(含课外学分)。1、最低教学总学分:166学分(1)理论教学13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8学分;公共选修课6学分;专业基础必修课48学分;主修方向模块课程42学分;专业任选课10学分。(2)实践性教学环节30学分。2、课外学分:10学分。九、各类课程学分学时构成表学分学时构成表类别理论教学(含实验课)实践教学课外学分合计必修选修必修选修选修学分数1363010176占总学分比例77%17%6%100%学时数21764801602816理论教学(含实验课)学分学时构成表课程类别应修学分占理论教学学分比率应修学时数占理论教学总学时比率必修课公共必修课3828%69624%专业必修课4835%76826%选修课公共选修课64%963%专业方向模块课4231%67223%专业任选课107%1606%小计136100%239282%:1十、学位授予条件:按《三峡大学学位授予条例实施细则》办理附表〈一〉:全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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