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二00六年一月一日以来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过或未发表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已在省级以上(不含我会分支机构)获过奖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二、优秀教育论文标准1、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2、要有理论认识,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和创新意识;3、要有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也就是说,要有一定的原创性,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4、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5、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炼、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实、有据;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三千至五千字为宜;6、送评的论文一律用十六开纸、宋体四号字打印(复印件亦要求此规范)。三、评选程序1、各市、县教育学会,省属企事业分会,要在充分宣传和发动的基础上,由作者本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学会优秀教育论文申报表》连同论文(一式二份)向各会申报。2、各市、县教育学会、省属企事业分会根据我会下达的参评数额自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选。并在送评的论文申报表上签署“同意送评”的意见,盖上公章。于2007年11月中旬前送交我会学委办。3、参评论文一式2份、论文申报表一份送审我会,每篇上报我会论文的参评费为50元,不交参评费的一律不予参评。4、由我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等次评定。四、五、奖励方法对获奖的优秀教育论文给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如二人以上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发联合证书一份,需证书者,可将省发的联合证书自行复印。评奖结束后,我会将以文件形式表彰获奖者,文件下发到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备案。江苏省教育学会2007年5月20日盐城市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办法一、参评对象: 全市从事教育行政、教育科研人员及各级各类教育、教学人员等。二、优秀教育论文标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2)主题鲜明,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3)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要有自己的思考、观点和创见,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4)论文题目要简短、明了;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分、实在;论证严谨、缜密;文字表达简洁、流畅,文章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启发性。三、评选范围及参评费 1、凡近两年来,由作者本人独立研究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及教育科研成果专题等均可参评(包括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文章); 2、已在市级以上部门参评过的论文,无论是否获奖不得再次申报; 3、不评专著、编著,参评论文须达到3000字以上,长文请适当压缩,以3000-5000字左右为宜;4、每申报一篇论文,交评审费40元;四、评选程序 1、各市、区教育学会、各直属专业委员会、市直各学校,要在充分宣传和发动的基础上,由作者本人填写《盐城市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申报表》向我会申报; 2、参评论文须一式三份加上论文申报表一份,送审我会。已发表过的文章必须有一份复印件一同上报,凡参评论文不论是否获奖,原件一律不退,请自备存根;3、送评论文须根据我会下达的参评数额经县(市、区)教育学会、或直属专业委员会自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后上报,市直学校则由学校根据下达的数额初评后上报,我会一律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4、送评时论文一律用A4规格纸张,宋体四号字打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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