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为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我市各地广泛有效地开展,充分调动社区积极性,广泛普及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提高其健康意识和维护自身健康的技能,促进社区行动,改善居民健康。特开展宁波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的概念范畴社区的范畴:即生活社区,创建初期社区特指以常住居民为对象,以家庭为单元的居民生活和居住的行政区划。二、创建示范社区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环境。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等活动,在社区范围内倡导和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康。三、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的策略和措施(一)组织管理 。在爱卫办的组织和协调下,社区/居委会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实施主体,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教育部门、综合医院等技术人员和专家组建创建活动的行动组。行动组同时吸纳社区积极分子,形成社区工作团队,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以社区(居委会)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主体,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支持和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技术支持机构,健康教育部门和综合医院提供专家和信息支持,动员协调社区内相关单位和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吸纳有积极性的社会优质资源,逐步形成多领域多级别的工作网络,如下: 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主任——社区站站长、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团队(楼门长)——积极分子(志愿者)——社区居民等组成社区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1)爱卫办爱卫办是当地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主要承担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等沟通、协调工作;制定基层创建活动的计划和考核,并推动落实,通过媒体对创建活动的各个重要事件进行报道。(2)社区(居委会) 街道(居委会)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实施主体。主要承担规划、监督和提供必要保障的责任。在爱卫办的组织协调下,通过联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工商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和完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扮演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配合社区/居委会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中完善社区健康发展内容,开展示范社区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并进行不同形式的健康干预。(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技术指导机构和支持体系。主要在制定规划,形成计划,参与设计和组织群众性活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活动评估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社区提高活动的科学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总结经验和模式等方面发挥专业特长。(二)支持性环境创建示范社区需要在不同时期,围绕工作机制,日常管理等环节建章立制,制订必要的支持性政策和环境。 l将创建工作计划纳入社区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组织、人事和经费支持; l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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