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事务”,点击菜单“行政审批”,进入“教代会电子提案流程”:“教代会电子提案表”,如下:*为必填内容,要求至少两人附议。填写后的操作如下图:,点击表单下面的“提交审核”,如下图示:,点击确定即可。操作如下图所示。,可传阅提案工作小组所有成员进行传阅,也可直接回复提案人,或者提交院领导审批。操作如下图所示。请注意:直接答复选取人员时请仅选择“提案申请人”仅回复其本人即可。工作组传阅可以全选“提案工作小组成员”提交院领导审批后,提交职能部门审批可以选择是否手机提醒或站内短消息提醒,选择具体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答复“答复申请人”时请选择“提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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