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法律制度第八章教学要求:通过学习,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理解我国基本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掌握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教学重点: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教学难点: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学时:8课时第一节我国宪法的基本制度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一)宪法的特征1、涵义:宪法是指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宪法的基本特征(1)宪法的内容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根本性的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有特殊的规定。(二),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家性质)国家性质简称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二我国的国家制度所谓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一种国家政治权力。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础更加广泛。(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管理形式简称政体,是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形式。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其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反映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