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缩短船舶的建造周期,相对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提高船厂设备的有效负荷利用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规范。通过本规范的有效应用,旨在达到不二次进坞的状态,从而缩短船舶建造周期。本规范由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提出。本规范由设计部归口。本规范主要起草(编制):标检:审核:本规范由总工程师批准。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新建船舶在坞内建造船体不移楞涂装工艺的施工前准备、人员、工艺要求、工艺过程及检验。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造钢质船舶。。(胶合板),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并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现场安全操作规程。,设计部门应在满足船厂不移楞工艺的要求、满足船厂施工节点计划的前提下,对防污漆的性能予以确认。,,并报验完工。,平船底坞墩处油漆常规的两种处理方案:a)在分段涂装阶段,将双层底分段的平船底部位的油漆配套(含坞墩部位)全部完工;b)在分段涂装阶段,将平船底坞墩部位的油漆配套完工,其余平船底部位仅做到第一度防污漆(50μm左右),剩余配套在出坞之前完工。)每个坞墩位置上应垫一层薄木板(胶合板)或类似材料,再覆盖一层聚乙烯薄膜;b)在保证防污漆膜厚达到要求后,防止防污漆膜厚过厚;不超过规定膜厚的2倍;c)合拢吊装前应保证防污漆有足够的干燥时间;d)合拢吊装时应注意涂层的保护。,涂装至第一度防污漆。,进行合拢焊缝及油漆损坏处的修补。,后续防污漆配套应在船舶出坞前的几周内涂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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