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
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施重大项目和开展改革试点的部署,结合广西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动态调整、促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原则,在全区或部分市、县(市、区)、学校实施教育重点工程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立足基本区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和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和适度扩大规模为核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重点工程带动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从困扰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科学设置项目,攻坚克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发展瓶颈和深层次矛盾,把是否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标准,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广西新发展作为推进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确保改革取得成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改革项目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推进,注重改革的针对性、系统性,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鼓励大胆创新。根据我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做到总体部署和分类指导相结合,鼓励各地和各校大胆试验、积极探索创新,增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尊重基层、尊重现实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努力缩小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全社会共同参与。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发展教育事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在政府主导下,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项目任务
(一)组织实施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2010—2012年,围绕我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加快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支持办好现有乡镇和村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一批农村幼儿园;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按照分层、分项目的办法,加强对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教主任的培训,大力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出台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用地供给和现有用地的保护政策文件,保障义务教育发展用地,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快推进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达标;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使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课桌椅满足需求,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开展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改造项目,基本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支持30万以上人口的县启动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区创建15所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设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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