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规范(试行)》解读2015年4月在这个规范中,企业风险是指因企业违法违规、失信、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所致的食品安全风险。企业风险的概念规范所指风险评估的对象为河北局食安处所辖商品的全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的对象河北局负责全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的管理,各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的评估。企业风险评估工作的职责划分企业风险评估程序企业提交自我评估报告组建企业风险评估小组对照《评估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得分确定企业类别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的风险评估,是检验检疫部门的行使的自主行为,是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进行的主动评价,不需要企业进行申请。企业风险评估的性质《企业自我评估报告》是企业为了配合检验检疫部门所进行的风险评估,对自身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情况、控制能力等按照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风险评估的内容等进行自我评价的相关情况报告及证明材料。《企业自我评估报告》是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企业自我评估报告》的格式由各分支机构各地的具体请自行设计。《企业自我评估报告》的编写风险评估小组由各分支机构自行组建。评估小组应至少由2名熟悉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管理,了解出口食品生产管理体系的人员组成。风险评估小组的组建评估小组应在《企业自我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按照《河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表》所列评估项目,逐项进行评估。《企业自我评估报告》是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评估可采用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果评估小组对企业自我评估的结果存在疑虑,或认为有必要到现场进行进一步验证的,就应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验证。风险评估的实施该表是实施出口食品企业风险评估的最主要的依据。它包括评估项、编号、评估内容、特别关注、分值、评估描述、得分、备注等栏目。其中:特别关注:这是指对拟申请一、二类的企业需特别关注的内容。该项标注为为“**”为一类企业所必须满足项,“*”为一、二类企业必须满足项。分值:为各项内容完全符合时应得的最高分值。本表中各项内容所对应的分值之和为100分。各项符合性越强,风险越低者,得分应越高。《河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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