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建质监[2003]08号关于监理人员登记管理的通知各监理公司: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02]159号文件精神,加快监理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力度,提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到位率、在位率,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结构安全,我站已基本完成了“监理人员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为了使“信息”更加准确性、可靠性,在一月份发放的《监理人员调查表》的基础上,结合“温州市监理从业人员信息库”的特点,对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登记,特通知如下:,均应认真、如实填写《温州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理从业人员登记表》(附后),各单位应认真审核,按时上报我站。2.《温州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理从业人员登记表》所涉的“岗位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均应附上复印件,并由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正面签署核对意见,盖公章;所涉的“近三年监理过的工程情况”须另附业主证明;“近照”应为一寸蓝底免冠近照,并与表格下底线平,粘贴端正,以便扫描;“签名留档”栏不得涂改;“登记号”由我站统一填写。所有附件纸张大小应与表格一致。,提高管理水平,特附上《现场监理管理工作建议调查表》,请各单位、个人给予支持,及时反馈(可不署名)。;各县(市)属监理公司报当地质监站,由当地质监站于5月20日前统一上报我站。5联系地址:温州市机场路汤家桥建工质监大楼五楼;联系电话:联系人:曾晔2003年4月24日报: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设局陈高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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