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交通肇事罪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姓名:王晓敬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指导教师:姜峰2011112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交通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交通肇事犯罪问题,一直是刑法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令人关注又无可奈何的问题。由于我国道路交通问题及交通肇事罪在立法上的不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许多问题都没有明确,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交通肇事罪案件处理上存在许多的疑难问题。本文着重我国刑法的相关研究,也着重在我国刑法和外国刑法之间进行比较法的研究,并通过其他各种各样的研究方法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本文着重相关法学研究方法的选取,通过对交通肇事罪中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相关疑难问题的研究,对理论争议部分进行了澄清,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交通肇事相关理论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在这个基础上,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交通肇事罪案例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尤其结合社会媒体关注的热点中的刑法案例及笔者自己所办理的案例,对其中所涉及到的有关争议问题进行了解析,并且据此对刑事司法实践进行了反思。最后,本文既注重理论,也注重实践,还结合国外的立法例对我国刑法中有关交通肇事罪立法的不足提出了一些批判,并且根据笔者的所想提出应该如何完善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以期能对我国刑法将来完善该罪名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由序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从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出发,着重明确了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和客观方面;分析了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过失:第二部分围绕交通肇事的逃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其中对逃逸的性质和构成要件进行详细论述,在一般逃逸的基础上对因逃逸致人死亡作出解释,并通过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具体的剖析;第三部分结合交通肇事罪自首的具体情况,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原理对自首进行了分类认定,并通过笔者所办理的案例进行详述,明确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自首;第四部分笔者对交通肇事罪和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危险驾驶罪做了比较分析,从危险驾驶罪的入刑和立法意图入手,到分析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最后运用宽严相济的政策对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提出笔者自己的见解。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逃逸:自首:危险驾驶罪:钐陟"I,--makingandlaw-,manyproblemsin仃拭cproblems黜notdefinedexactly,leadingtosomedifficultyinjudicialpractice,,parativeresearchondomesticandforeigncriminallaws,,theauthor,ononehand,triestoclarifythetheoreticallyargumentativepartsandprovidestheauthor’Sownviewsontheoreticalproblemsoftrafficoffencesonthegroundofpreviousstudies;ontheotherhand,byusingsomecasesoftrafficoffencesinjudicialpractice,especiallythosecriminalcasesinhotsocialissuesandthecasesdonebytheauthorherself,theauthoranalyzessomeissuesinjudicialpractice,especiallycontroversialissues,andmakessomeintrospectionaboutcriminaljudici
交通肇事罪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法学专业论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