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法律制度罗马法的概述(罗马国家概况、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的渊源、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的特点、法律的分类)罗马私法的体系及内容(人法、物法、诉讼法)罗马法的复兴及影响意大利为罗马帝国的发祥地。2至3世纪为古罗马帝国全盛时期,版图遍及整个地中海沿岸。意大利位于欧洲南部,包括亚平宁半岛以及西西里岛、撒丁岛等岛屿。意大利的国土面积:,人口:(2003年底)。94%的居民为意大利人,少数民族有法兰西人、拉丁人、罗马人、弗留里人等。讲意大利语,个别地区讲法语和德语。大部分居民信奉天主教。首都:罗马。图拉真皇帝(98-117在位)时期的罗马版图罗马帝国最强盛时期,成为横跨亚欧非三大洲的大帝国其版图范围包括今天的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等国家和地区。一、罗马法的概述(一)罗马国家概况P471、氏族公社时期(前10世纪-前8世纪)2、王政时期(前8世纪-前6世纪)3、共和时期(前6世纪-前1世纪)4、帝国时期(前1世纪-6世纪)(二)罗马法的概念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公元前8世纪罗马国家产生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一时期的法律,又包括查士丁尼时期东罗马帝国的法律。时间跨度来说:从地理位置上来说:从早期仅仅是罗马城邦至后来成为一个地跨亚欧非大陆的帝国。(三)罗马法的渊源1、十二表法P49时间:公元前451年-公元前450年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在法律上的成果制定:学习希腊,组成十人委员会体系:后两表是对前十表的补充内容:妥协的产物特点:意义: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内容上体现了它是平民斗争的胜利成果;是罗马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古代奴隶制法中具有世界性意义的法律文献之一1、十二表法1、十二表法(目录)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理第三表执行第四表家长权第五表继承和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第七表土地和房屋(相邻关系)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十一表前五表的补充第十二表后五表的补充2、市民法P50内容: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和习惯法规范适用对象:罗马公民特征:体系不完整,带有保守性和浓厚的形式主义色彩3、(内事)最高裁判官法P51公元前367年,罗马设置最高裁判法官,是专门处理罗马公民间诉讼的最高官员最高裁判法官在保证市民法适用的同时,通过审判、实践和颁布告示补充了修改的市民法,这种告示形成了一整套固定而统一的规范,称之为最高裁判官法在程序上相对市民法有了一定的进步,补充了市民法带有保守性、形式主义的缺陷。
古罗马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