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看新闻
TV的台湾新闻,与置身台湾的宾馆里看电视新闻,那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引起我注意的是东森新闻频道播出的两条社会新闻。
第一条新闻情节很简单。
台湾花莲县附近海域6月8日发生了一次地震,有位居民在地震中腿脚受了伤,住院治疗,这一天,这位老兄在医院里闷得慌,打电话给媒体,说我住院这么久了,为什么县政府只派人看望了我一次,他们怎么可以如此不负责任?记者闻讯赶到县政府采访,县长也不慌张躲避,坦然面对镜头诚恳道歉、解释,并亲自看望慰问了该受伤灾民。
另一条新闻要曲折一些。
6月15日傍晚6点多,高雄“119”接到当地居民报警,蚵仔寮海域有人不停地挥动手臂,像在求救,可能溺水了。梓官消防分队与“海巡署”五二岸巡组立即出动两艘救生艇和6名人员,火速赶往现场,实施了救援,成功救起一位五旬陈姓妇人。
如果到此为止,这条新闻并无特别之处。
有意思的是,上岸之后,救援人员才发现,这位陈姓妇人身上泳镜、泳帽、泳衣、“浮标跟屁虫”等游泳装备一应俱全,当事人也全然没有溺水被救者的面色苍白或奄奄一息。面对镜头,陈姓妇人很不高兴:我在蚵仔寮海域游20多年泳了,我在正常锻炼身体,你们凭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抓上岸?
我也是一个资深游泳爱好者,我能想象正在享受游泳乐趣的人被人七手八脚地强行弄上岸,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但话又说回来,救援人员无偿救援反倒救出罪过来了?人家毕竟是为了履行职责排险救人而来,并无主观恶意。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看“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救援人员怎么回应。
救援人员甲仿佛真的做错了事,低头鞠躬:对不起,非常对不起。救援人员乙首先承认自己错了,然后解释说:蚵仔寮海域去年暑期曾经有3人溺水“往生”(注:台湾人称死亡为往生),我们救援的责任很重。根据规定,接到报警电话之后,救援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实施救援,分秒必争,不允许因辨别报警信息真伪而有一点点耽搁。由于我们的失误,本次不当救援让你受到了惊扰,深表歉意。
看到这里,有一股暖流在心中涌动,这条新闻让我感到了温暖。
耐人寻味的是记者接下来的采访。面对道歉,陈姓妇人的脸色并未放晴,她说,我只是游个泳,你们动用6个人、两艘救生艇,虽然是误救,有惊无险,但我平白无故地占用了这么多公共资源,往后邻居们会怎么看我,我的颜面往哪搁?
说实话,看这条新闻的前半部分,我心里对这位陈姓妇人得理不饶人的做派很有些不以为然,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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