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刑事技术平台与其他系统接口对接方案一、背景目前,本市在刑事技术工作信息化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包括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全国DNA数据库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足迹自动识别系统、物证管理系统、警综系统在内的刑事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已经建设完成,并在全市部署应用。通过实际使用取得了良好的实战效果,有效的提高了公安刑事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及技术水平,使得本市公安信息化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就目前来看,各个专业子系统已经相继建立,为将来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随着各个子系统的建立并投入使用,各个子系统之间信息相对独立,不能及时有效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等问题日益凸显,虽然可以通过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相互交流,但是信息的及时性及有效性将大打折扣。同时,各专业系统都有自己的专业侧重点,对于公安人员进行案件的串并、分析只能起到单方面的作用,如何有效的整合各专业子系统的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之发挥1+1>2的效果,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课题。针对以上所阐述目前我市应用现状,故提出以下建议:1、为了避免信息的重复录入,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勘验系统和警综系统信息复用和信息共享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2、实现勘验系统和指纹、足迹、DNA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勘验系统为数据源头将案件基本信息和各专业需检验的物证信息自动分发到个对应的各专业子系统(指纹、足迹、DNA等)中,由各专业子系统将比对结果,并案数据返回至勘验系统中,为勘验系统串并案件提供参考依据等,从而达到信息共享。二、与警综系统对接方案 1、对接思路建立“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勘验系统”)与“警务综合平台”的信息交互接口,实现两个系统间在数据、业务以及功能层面的全方位对接。从而打通从接处警到现场指派到现场勘查再到案件侦破的完整业务流程,建立现场与案件信息的关联,实现相互间案件信息的复用与共享,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录入,有效减轻基层干警工作负担,为各地开展刑事技术信息网上综合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2、具体方案流程图接口描述 该接口通过标准数据请求服务方式,实现勘验系统与警务综合平台间信息关联与共享,通过接警编号(对应勘验系统中的案件受理号)实现勘验系统与警务综合平台间信息的关联。勘验系统需从警务综合平台获取的数据包括:接警编号、接处警信息、案件基本信息、报警人/受害人信息、破案进程、进展情况、督办情况、破案总结关键流程 接警人员接警后,判断案件是否具备现场勘验条件,如具备,将生成现场指派信息并存入警务综合平台。勘验系统实时通过标准数据请求服务接口调取现场指派信息,勘验人员根据指派信息勘验案件现场。完成后,进入勘验系统,选择对应指派信息,录入现场信息。在录入的同时,系统将根据指派信息中的接警编号通过标准数据请求服务接口调取对应的接警、案件及人员信息,自动填写至信息录入页面,实现信息的关联与复用。在勘验信息与案件信息通过接警号关联的基础上,警务综合平台可通过接警号访问勘验系统,浏览勘验信息。同样,勘验系统可通过接警号访问警务综合平台,浏览案件信息。同时勘验系统将定时通过标准数据请求服务接口同步警务综合平台中的案件信息,以保证两个系统间数据的一致性、统一性。勘验系统与警综系统数据接口打通后,在勘验系统录入案件信息时可实现案件信息自动模糊碰撞,比如填写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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