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殡葬管理所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治丧人员、祭祀人员和全馆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冷静应对、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单位所管辖的告别厅、休息室、遗体冷藏间、骨灰寄存室、业务大厅、车库及车辆、仓库等各类突发事故重点部位,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些事故多发部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殡葬管理所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组成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澍副组长:王宝忱 成 员:闫福家、尤淑丽、齐秀娟、吕文琼。 其他人员组成4个抢救小组,若事故发生,该组织机构即刻指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单位存放中心、告别厅、焚烧处、骨灰寄存室、业务厅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单位救援指挥部、公安部门汇报情况。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巡视,巡视期间手机24小时开通,保证随叫随到,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单位夜班总值班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三、事故发生后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方法 (一)事故类型 1、火灾 (1)现场发现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扑救措施; (2)火势继续蔓延,应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或主要领导报告; (3)火势较大,可燃物较多,自身的消防设备和人员不能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求助。 2、伤亡 (1)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对负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或主管领导汇报。 (2)现场救护设备有限时,应及时将负伤人员送往就近医疗。 (3)如遇负伤人员较多、伤势严重,应及时拨打120、110求助。 3、触电 (1)馆内发现触电伤人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切断电源。 (2)对触电人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抢救,严重者应就近就医或拨打120、110求助。 (3)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电工或主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救援救治保障 为使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应配置急救箱及简易药品(包括:酒精、绷带、纱布等)。 (三)应急车辆配备为确保医疗救治工作能够有效及时的开展。馆内应确定至少一部应急车辆。 四、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火灾事故 (1)发现馆内起火,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火,并迅速报告主要领导,并按照防火灾计划,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地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及时灭火。火源不能扑灭时,必须封闭火灾区域。 (2)现场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3)所长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护队和有关人员,查明火源及发火地点的情况,根据防火灾计划,拟定具体的灭火和抢救行动计划。 2、拥挤事故 如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通道位置不明显,无救援人员组织撤离,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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