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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生育保险.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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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产生背景工业化大生产条件下,妇女因孕、育不能参加劳动就立刻失去收入来源;因孕、育增加医疗和生活支出;身体、精神耗损等妇女参加劳动的人数逐渐增加生育保险的概念和意义一、生育保险的定义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定义包涵的内容:保障对象:职业妇女劳动者(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非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因妊娠、分娩导致不能工作并暂时中断收入。保障内容;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假期和物资帮助。生育保险的特点为女职工专门建立女职工生育子女全过程的物质帮助对女职工合法生育而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险。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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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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