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住店的中,外宾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的相关条款制定本规定。二、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法制管理。三、凡酒店员工(包括临时工、实习生、临时来店人员)及进住本酒店的中,外宾客必须遵守本规定。四、本规定由各行政部,室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中心保安部实施监督。第二章组织领导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酒店将建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并明确一名主管行政的总经理(或相关的店级领导)为防火负责人,组织和领导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保卫部是酒店的保卫职能部门,配有专职防火干部,并设置消防办公室。消防办公室既是保安部的职能机构,也是防火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中心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室应确定一名经理或主管为部门防火负责人,并结合各部、室的人员编制设置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做到每班组,部门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保安部负责组织对全中心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第三章饭店组织逐级防火职责一、防火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规及政策,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正常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经营,服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负责全酒店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消防例会,布置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对在消防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的及因违反消防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奖励或处罚的决定。 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习,以及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5、发生火灾时,负责指挥本中心内员工进行扑救,追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向消防管理部门提供火灾事故调查的相关资料和取证。二、中心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经营管理的内容。 5、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管理酒店的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三、各部、室防火负责人(行政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将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 2、根据酒店防火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和监督执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领导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内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4、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灾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及时处理本部门的火灾、火情事故,对造成事故的个人或集体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情况上交中心防火委员会。 5、对本部门负责的范围定专人负责、定点管理,奖优罚劣。四、各部、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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