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海西—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发展低碳经济”、“福州厦门要率先建设低碳城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流域生态立法”……,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委员们为持续推进福建生态省建设带来金点子。他们认为:只有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节能减排责任,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才能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将“发展低碳经济”列入“十二五”规划 王玉芳委员建议,要将低碳经济、绿色产业发展等列入“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内容。在重点发展领域、骨干企业推广运用环保节能新技术;创建一批低碳行业、低碳社区、低碳示范点,并逐步推广;宾馆等服务性行业要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自觉参与低碳社会建设。 陈宁委员建议,生态省建设总体纲要要与海西建设纲要相衔接,重视生态“细胞工程”,推动县区生态保护。 丁瑜委员建议,注重我省绿色开发区建设。她认为,建设绿色开发区最重要的是倡导和发展循环经济;引导企业通过建立清洁生产机制树立质量信誉和绿色品牌。福州厦门率先建设低碳城市 低碳城市是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已提出建立生态城市的目标。厦门市也完成了《厦门市低碳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 缪小龙委员建议,我省应选择福州厦门率先实施低碳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先行先试,科学指导其他城市的低碳建设。他认为要把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将低碳城市发展的指标由定性向定量转变。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向低碳经济转型创造条件。在城市发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产业;在农村推广与普及太阳能和沼气技术。建立低碳城市建设基金,用于支持低碳经济项目。缪小龙还提出,党政机关要带头执行节能减排相关措施,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每个家庭都要倡导低碳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刻不容缓 水是人们的生命之源。截止2008年底,全省县城以上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以上。目前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良好,但水源地保护与管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刘献祥委员建议,要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机制。福建省应结合现有水污染防治现状和需要,制定《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明确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和部门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对水源地的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明确各部门责任,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水源地保护监管的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全省各地市要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机制建设的责任部门,并对水源保护区的风险源进行认真识别,确认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不同的应急预案。尽快建立健全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吴林、王彬成委员认为,水资源规划、利用、保护的问题应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并建议在闽江沿岸种植更多生态林,更好地保护母亲河。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目前我省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农村垃圾污染现象较普遍;农村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建议,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着力解决农村垃圾污染,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提出,要在镇区全面开征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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