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居住问题居民是城市的主人,居民的生活是城市最主要的活动之一。城市生活居住体系包括两个层次:住宅(家庭生活单元)、居住区(社区、多个家庭的组合、社交活动)1、.>101986年第一次全国房屋普查结果表明,全国1/4位缺房户、无房户、生活不便户(人均小于4M2、老少三代同堂、成年未婚男女分不开等)。我国住宅建设投资比例的发展1949—1978年1979—%%%>5%根据联合国的标准,正常投资比例为5%,小于3%时,是会出现住宅问题的临界点。国际居住标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孙中山最低标准:每人一个床文明标准:每户一套房舒适标准:每人一个房间豪华标准:每人一套房现在我国正朝着舒适标准努力,争取每户一套房,每人一间房。住宅制度的改革二、城市居住用地的组成1、城市居住区的类型按所处位置分类城市型居住区城市功能用地的一部分,相对集中的居住用地,与城市其它功能用地相连,不含居住区以上级公共设施独立工矿型居住区独立性较强,与城市其它功能用地距离较远,含有部分居住区以上级公共设施(医院、商业服务、公园等)按建设条件分类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划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型居住区旧居住区城市内部原有的、相对集中的居住用地,基础设施条件较差2、城市居住用地的组成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人口规模的居住聚居地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具有一定人口规模、配有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用地平衡表3、居住用地的分类R一类居住用地R1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R3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的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R4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三、城市居住用地的选择城市居住用地市城建设用地中比例最大的部分,又是城市居民直接使用、关系最密切的部分。1、自然地质条件不能存在地震、洪水、滑坡、崩塌、沙土液化等自然灾害的隐患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尽量选择通风和向阳的坡面应当尽量少占高产农田和不占基本农田保护区2、周围环境自然环境接近水面、森林,将人文景观组织到居住区中与城市主导风向的关系功能用地环境与工业区的关系与对外交通的关系与公共设施的关系建筑环境城市小气候高层建筑群3、与旧城区的关系新建居住区应充分依托旧城区,利用原有设施尊重城市原有结构,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文物建筑4、可持续发展为城市规划期后的发展留有余地为城市发展准备绿色空间与其他功能用地发展的关系四、城市居住区规划结构1、城市居住区的布置集中布置城市规模不大,自然条件较好,有足够的用地的城市中可以节约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费用,充分发挥其效能,可以密切各部分在空间上的联系。分散布置在规模较大的城市中,或在城市总体布局为组团式布局时分散布置的基本原则应使居住用地与工作地点接近,使组团内的居住与就业基本平衡,尽量减少、城市交通。不能机关大院内建宿舍2、居住区的组织按小区理论进行组织邻里单位理论为基础以小学、托幼、商店为中心布置住宅群现在逐渐向外向发展按均衡布置公共设施进行组织以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公共设施为中心,按不同服务半径布置——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小区级按环境区组织强调选择自由、交通自由,改变邻里单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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