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晕轮效应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doc:..从晕轮效应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双向的良性互动关系,是警民双方共同追求的一种美好、和谐的境界,是衡量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数。公安机关作为行使国家公权利的职能部门,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和促进者,警民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诸种关系中居于一种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进行了从理论到实际操作的丰富探索,但是,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认同感不强,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不和谐,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紧张局面,究其原因既有公安机关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少数群众的误解。如何才能改善警民关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晕轮效应或许对我们营造警民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有着十分积极的指导和启迪意义。一、晕轮效应与创建和谐警民关系晕轮效应最早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爱德华•桑戴克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他认为,人们对人的认知和判断往往只从局部出发,扩散而得出整体印象,也即常常以偏概全,这就好象刮风天气前夜月亮周围出现的圆环(月晕),丼实,圆环不过是月亮光的扩大化而已。据此,桑戴克为这一心理现象起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名称晕轮效应,也称作光环作用。简而言之,一个人如果被标明是好的,他就会被一种积极肯定的光环笼罩,并被赋予一切都是好的品质。这好比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构建,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集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建设专题教育、大走访爱民实践、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正是晕轮效应所带来的正面的、肯定的影响。而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晕轮效应带来正而的、肯定的同时也存在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即如果一个人被标明是坏的,他就被一种消极否定的光环所笼罩,并被认为具有各种坏品质。这在警民关系上表现为群众不信任,警民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如:;;南昌一名卖西瓜的农民挥刀跟交警示威等等,都是因为群众在认识上对公安民警存在偏见,最终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公安民警如何化不利为有利,改善瞥民关系,这要从根源上寻找原因。二、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主要因素笔者有针对性地对已发生影响警民和谐关系的事件进行分析和反思,发现事件的发生,主要应归结为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外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两大方面。(一) 公安机关自身存在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维护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专门力量,与执法对象之间产生矛盾的诱因多。一是队伍景少质弱,整体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宽严失度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经过不断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但仍有少数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素质偏低,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公甚至出现违法的问题。这些现象都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二是宗旨意识不强,便民利民措施不够。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简化了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办公等便民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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