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手册:出勤管理办法物业员工手册:出勤管理办法提要:管理处打卡上班(下班)前后,所有办公室人员、主管级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到经理处再次签到,以做上岗证明,签到有效时间为计划范文物业员工手册:出勤管理办法 : ①、每月休假4天(有薪),限:总办、管理处办公室、售楼处、仓管、保安主管、队长、付队长、巡逻员、绿化主管(组长)、维修部员工、司机、清洁组及其它经总经理特批人员。当月工作满6天以上享受1天假期;满12天以上享受2天假期;满18天以上享受3天假期;满24天以上才享受4天假期,否则视为事假(新进人员同此规定)。②、每月休假3天(有薪),限:除规定月休假4天之人员,当月工作满9天以上享受1天假;满18天以上享受2天假;满27天以上才享受3天假,否则视为事假(新进人员同此规定)。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①、保安实行二班制12小时作业,换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②、售楼部实行每天9小时轮班工作制,换班时间视具体情况定。 ,上级主管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时,员工应合作,超时工作视为加班(包括法定假日),公司给予加班费或补休。非公司要求,员工单方自行加班者视为义务加班,不享受相关加班待遇。当事主管安排加班时必须负责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并交行政人事部生效,否则视为未加班,当事主管负全部责任。 : 上下班打卡时间允许每次4分钟误差范围,但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处5元罚款; 推迟5分钟上班或提前5分钟下班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处5元罚款。月连续迟到2次以上者另记警告一次(罚款10元); 推迟6—10分钟上班或提前6-10分钟下班者,视为严重迟到,扣除当事人2小时底薪; 推迟11分钟—1小时上班者视为旷工1小时,扣除半天底薪及缺勤1小时处理; 推迟1-2小时上班或提前1-2小时早退下班者,视为旷工2小时,扣除1天底薪及缺勤2小时处理; 推迟2-4小时上班或提前2-4小时下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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