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走向新世纪的政治文明本单元根据《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二)》“我们面对的机遇与挑战”目标3来编写的。目标3关心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自觉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具体课程标准】3-1了解中国和世界人民争取人权的努力,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和保障。【知识要点】①世界人民争取人权的奋斗历程:西方启蒙思想家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第一次提出“天赋人权”的口号;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写入了“天赋人权”,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789年法国大革命期间通过《人权宣言》,“天赋人权”第一次进入了国家根本大法;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次系统地在国际范围内提出人权的具体内容。②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③了解近百年来中国人权状况发生的巨大变化。百年来中国争取人权的历程,说明人权的发展系于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中国百年奥运历程”和“长江百年特大洪灾掠影”说明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是中国人民享有人权的根本保障。④人权的内涵:人权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财产权等;还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就业、劳动条件、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⑤中国人民自己的人权观点:对于发展中国家,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人权要主权来保护,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3-2分析具体案例,解析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道理。【知识要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含义:依据我国宪法,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体课程标准】②公民的最重要特征:就是他依法享有的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保证其实现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法律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公民存在,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换句话说,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容非法践踏,不可非法剥夺;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容推卸的.【具体课程标准】3-3比较历史与现实中反映人治与法治的具体现象,说明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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