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问题二十七、劳动合同未到期,无任何实际理由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律师提示]这条指的是劳动者的自主辞职权,在没有任何实际理由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劳动自由的权利,避免“包身工”“工奴”的现象发生。但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应注意程序,即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否则通常的“急辞工”,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遭索赔或则被扣除提前相应天数的工资。问题二十八、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无任何实际理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律师提示]《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用人单位一般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与劳动者不对等的,目的在于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二十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铁饭碗”,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来就不是“铁饭碗”,以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十四款规定,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同样可以被解除。问题三十、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提示]劳动者出现以上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简单得概括为劳动者有过错的行为,而且不必给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必须保留好劳动者有以上情形的相关证据,并按照解聘的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问题三十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哪些限制? [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提示]如劳动者出现以上情形,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客观原因为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问题三十三、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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