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攻读浙江财经学院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代码:661 科目名称:法学综合
答案请写答题纸上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30 分)
1、宪法规范
2、法律概念
3、反诉
4、财产
5、物权的优先效力
6、破产原因
二、简答(每题 10 分,共 50 分)
1、宪法的法律地位
2、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3、实质推理的特点
4、简述法人本质的学说
5、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三、论述题(每题 20 分,共 40 分)
1、论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异
2、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四、案例分析(每题 15 分,共 30 分)
1、某甲欠某乙 50 万元,现还款期已到。为了还款, 甲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寄
放在己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戊知晓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
30 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的古玩(估价为 50 万元),甲因一时无法找到其
他买家,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
请依据《合同法》,回答下列问题:
(1) 甲与丁之间的摩托车买卖行为效力状态如何,为什么?
(2) 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古玩的行为效力状态如何,为什么?
2、2006 年 9 月,甲、乙、丙三家公司达成协议,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食品
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同草拟并审核认可了公司章程。新公司暂定名为“永华
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中确定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 万元,三家公司分别出资 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出资方式有货物、实物和土地使用权等。三家公司缴
足出资后,永华食品有限公司筹备处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会计师事
务所验资后出具了验资证明。同年 11 月,永华食品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工商行政
管理局提出了设立登记申请。工商局审核了申请材料后认为,本地已有数家食
品厂,再设立一家食品公司对本地经济无促进作用,因此不予登记。
请问:
(1) 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2) 工商局的决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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