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表现形式、成因及对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三令五申地提出过严厉要求。但也应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在经济转型的新时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执行力度不够。最近,我们下基层调查走访了解了一些具体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浅析和提出了粗略的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形式 (一)巧立名目收费。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教育系统。如,某县一所中学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向学生家长收取远程教育费、辅导学生班费、学生课外学习资料费等。据初步统计,一个学生一个学期要多负担上千元。经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检查,该校2010年违规收费就达200多万元。 (二)变相收费。一些县医院,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及一些地方农村的中心医院,变相收费的问题更加突出。有些医院和医生为增加收入,常常会给患者开一些昂贵的药物或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加重患者的开支以提高医院的收入。在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县以下),由于政府投入不足,靠自己抓收入搞建设,只有想方设法多开一些与治病无关的保健药或扩大检查范围,靠变相收费来创收。 (三)征地拆迁、城改不按政策规定,惠及民生不够。如某县个别乡镇在改造公路时,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在征地时不按国家标准补偿,而是低价拨给群众征地补偿款,且款项迟迟不能到位,引起群众极大的不满。 还有一些地方在城改中,对搬迁户补偿不足,有些居民无法购置新房,群众意见较大。个别地方还存在开发商侵占农民土地,并伙同社会上无业人员恐吓搬迁户,甚至大打出手的情况,地方领导对此过问甚少,致使农民利益受损。农民面对不平多次上访,个别部门打着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对受损群众利益不闻不问,造成群众积怨很深,使政府的威信受到严重影响。 (四)利用职权收费。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为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变着手法与有关单位(民营企业)和个体经商户强行签约,以提供所谓保护、安全、服务等名义,从中收取保护费、安全费、服务费等,强行索拿卡要。执法部门这些不良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五)扩大范围收费。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有关部门,在对农民老宅基地翻新改造时,不按政策规定范围收费,而是扩大范围成倍收取翻新改造费,同时,还要收取所谓的建筑税等。有关部门将收取的各项费用不是上缴国库,而是截留在县直主管部门及乡镇相关部门,成为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小金库,而这些小金库主要用于自收自支及聘用人员的工资补贴及上级来人的各项应酬费等。 二、问题的成因浅析 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实不少,有的问题看似简单,但影响面很大,我们要客观的正视这些问题的存在,还要分析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笔者认为,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政府对社会事业的发展投入不足。这些年虽然经济社会有了较大发展,财力不断增强,但一些地方行政成本过高,导致入不敷出,开支总比收入大,还有个别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猛增,出现债台高筑的现象。所以在紧缩银根时,往往会出现社会事业领域财力投入严重不足。 二是部门利益至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虽然多年来经过执法监督和纠正部门和行业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检查,还没用从根本上根除这个痼疾,除经费上投入的不足和政策上的不配套外,主要还是一些部门领导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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